臺南市立新市國中112學年度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
一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-本土語文。

二、本校母語推行委員會會議決議

貳、目標:

一、推展本土語言教學,提昇本校教職員及學生運用本土語言之能力。

二、鼓勵學生學習運用本土語言,以增進相互的了解、尊重、包容及欣賞,奠定本土語言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,推展並營造本土語言之優質環境為目的。

三、培養學生多利用本土語言作為與人互動溝通的工具。

四、透過精心設計的母語日活動,整合規劃學生本土語言聽、說、讀、寫之能力,落實母語教學,使學生在母語日活動中感受本土語言之美,進而建立愛本土、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。

五、培養學生對不同族群的文化能夠尊重與欣賞的美德。

六、落實本土語言教學以建立日常生活人際互動的藝術。

參、實施對象: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
肆、實施語言:以閩南語為主。

伍、實施時間:訂定每週一為本校母語教學日。

陸、實施辦法:

一、開設本土語言社團,由本土語言教學種子教師遴選適合學生之教材。

二、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言教學研習活動,以增進教師的本土語言專業能力。

三、於社團活動時間開設本土語言相關社團供學生選修,以增進本土語言能力。

四、將本土語言教學融入於本土教材中,並適時提供補充教材。

五、配合音樂課進行本土語言歌謠教唱。

六、鼓勵學生在家多與家人以母語交談,以營造親子母語互動機會。

七、每週張貼俚語、諺語於母語天地專欄,教室亦建置母語天地,以增強學生母語的能力。

八、配合學校作息時間,利用下課、午休時間,播放與本土語言有關之CD,以提供學生學習機會。

九、母語日午餐時間播放台灣歌謠,讓學生了解台灣歌謠的時代背景及涵義。

十、母語日當日之廣播、師生對話,盡量以母語進行。

柒、推行小組成員及執掌:校長、各處室主任、教學組長及本校母語種子教師等。

捌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